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10/31 發言時間 16:03:48
發言人 吳晏城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6010700
主旨
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於額度內購置土地案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10/3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10/31
2.公司名稱: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於交易金額新台幣15億元之額度內進行購置土地
之洽商細節及簽署相關文件。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