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2/16 發言時間 13:29:20
發言人 吳晏城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6010700
主旨 澄清新聞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第51款 事實發生日 113/02/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2/16
2.公司名稱: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時報資訊
6.報導內容:志聖樂觀看待未來營運,預估今年半導體先進封裝設備佔比可望較去年
倍增,推升全年營收較去年兩位數成長,獲利亦可望較去年大躍進,今天盤中股價
強攻漲停板。
7.發生緣由:有關媒體報導本公司:今年半導體先進封裝設備佔比可望較去年倍增,
推升全年營收較去年兩位數成長,獲利亦可望較去年大躍進,係屬媒體之善意報導,
確實營收及獲利以實際公告及經會計師查核後所出具之財務報表數字為準。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