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6 發言日期 113/10/31 發言時間 16:17:24
發言人 吳晏城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60107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庫藏股轉讓員工認股基準日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10/3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10/31
2.公司名稱:志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庫藏股轉讓予員工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第10次(112年第1次)庫藏股,依本公司「買回股份轉
讓員工辦法」之規定辦理,共計447,000股轉讓予員工。
(2)員工認股基準日訂為113年11月1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